海上拖航赔偿责任问题
海上拖航赔偿责任问题有哪些?承拖方和被拖方之间损害赔偿责任如何确定,承拖方与被拖方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是哪些等。下面一起来看看。 海上拖航赔偿责任问题 (一)承拖方和被拖方之间损害赔偿责任的确定 1、指挥原则。即谁负责指挥拖航作业,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过失原则。过失原则既可以与指挥原则结合在一起,也可以作为单独的损害赔偿原则。我国《海商法》采单纯的过失原则标准,同时又免除某些过失的赔偿责任,实为不完全的过失责任原则。 3、合同约定原则。即拖航过程中发生的损害,完全按承拖方与被拖方在拖航合同中的约定来承担。 (二)承拖方与被拖方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 承拖方与被拖方对第三人的责任为合同外责任。一般而言,第三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是由承拖方和被拖方的共同过失造成的,二者仍作为一个整体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承拖方与被拖方内部按过失比例分摊责任,或按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承拖方或被拖方连带支付的赔偿超过其应承担的比例的,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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