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能离婚吗,怎么和军人离婚(军人能离婚吗,怎么和军人离婚呢)
军人能离婚吗,怎么和军人离婚(军人能离婚吗,怎么和军人离婚呢)
一、军人能离婚吗,怎么和军人离婚首先,限制与军人离婚,并不代表任何情况下军人对婚姻都有绝对的主宰权利。法律也规定了例外,就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的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也就是说,如果军人在婚姻关系中有这样的过错,配偶一方提出离婚,不需得到军人的同意。诉讼离婚的话现在法院一般也放宽了,如果你们感情却已破裂,法院还是有可能支持的。不过如果判决不准离婚,你需6个月后在起诉。另外建议你去坐坐你丈夫所在单位政治部领导的工作,由领导出面组织一下调解,争取协议离婚,这样最好。
《婚姻法》对军人离婚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婚离婚办理手续时需要军人一方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军官证》或《士兵证》、《婚姻状况证明》和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团级单位以上驻地法院进行管辖;如果是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为非文职军人,则由原告住所地管辖。其他程序与普通离婚诉讼一致。
不可以,离婚手续就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必须两个人同时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第二种是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法院会发传票给你。
部队不能直接为要求结婚的男女登记结婚(职权所限),结婚登记只能在地方的民政部门,部队只能为要求结婚的军人出具婚姻证明书.所以你不用担心,因为结婚登记,必须在一方户口所在地,你们结婚只能在你的户口所在地.至于离婚,这是正常的,现在离婚再婚的很多,不要有什么顾虑.爱是一个人的权利,选择爱是每个人的自由,婚否年龄不是感情的决定因素,关键是男女双方必须心心相印,情投意合,互相尊重体贴.不要因为自己是离婚有女人,就认为低于一等,爱同样是离婚之人的权利和自由.
不可以。按照我国婚姻法,这种婚姻属于军婚,军婚的离婚条件不同于一般民事婚姻。《婚姻法》 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不受此限制。://.lawxp./statute/s1043140.html#div13282960
律师帮: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如军人有重大过错,如吸毒,重婚等法定离婚情形的可以离婚
很不好离,这种军婚受法律特别保护。基本上要由军人提出才离得了。下面是高院的解释如果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是现役军人,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的,应对非军人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已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好无效,应当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二、军人能离婚吗,怎么和军人离婚呢如果她坚决不同意,你只能等待她退役后才能向法院起诉离婚。虽说结婚后双方没有共同生活,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但你这样做只会导致她不愿意和你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所谓的“重大过错”一般是指: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你老婆只要没有这些情节,并且坚持不离,你是无可奈何的,要怪就只能怪你当初结婚前没有未雨绸缪,没有仔细研究婚姻法,其中娶军人的风险完全估计不足。
首先,限制与军人离婚,并不代表任何情况下军人对婚姻都有绝对的主宰权利。法律也规定了例外,就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的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也就是说,如果军人在婚姻关系中有这样的过错,配偶一方提出离婚,不需得到军人的同意。诉讼离婚的话现在法院一般也放宽了,如果你们感情却已破裂,法院还是有可能支持的。不过如果判决不准离婚,你需6个月后在起诉。另外建议你去坐坐你丈夫所在单位政治部领导的工作,由领导出面组织一下调解,争取协议离婚,这样最好。
既然他同意了那就是协议离婚啊,只要向部队打了报告,批准了就可以去民政办离婚手续了嘛。何必还多此一举呢?!军婚是受法律保护的,不打报告你起诉也没用啊。以上。
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团级单位以上驻地法院进行管辖;如果是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为非文职军人,则由原告住所地管辖。其他程序与普通离婚诉讼一致。
《婚姻法》对军人离婚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婚离婚办理手续时需要军人一方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军官证》或《士兵证》、《婚姻状况证明》和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现役军人离婚程序: 一是向部队递交申请,确认调解无效,财产分配无纠纷,夫妻双方签字确认; 二是部队政治机关(处级)出具婚姻情况证明; 三是军人携带军官证、身份证、婚姻情况证明,另一方带身份证,以及双方的离婚协议书,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很不好离,这种军婚受法律特别保护。基本上要由军人提出才离得了。下面是高院的解释如果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是现役军人,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的,应对非军人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已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好无效,应当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转业到本地之后就不再有军人身份,不再受“军婚条款(俗称)”保护。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的话两个人是可以直接协议离婚的。如果他不同意离婚可以起诉离婚。
第二十六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根据这一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而军人不同意离婚时,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应教育原告珍惜与军人的夫妻关系,尽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对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经过调解和好工作无效,夫妻关系确实不能继续维持的,也应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作好军人的思想工作,准予离婚。婚姻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仅适用于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情况,如果是现役军人提出离婚,或者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离婚案件,就不适用上述规定,而应按照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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